一部唔一定係日日都記嘅日記:唔一定有智慧,得你認同,或者令你拍案叫絕;祗係有D瑣碎事,納雜嘢,仲有些少觀點同諗法...

Wednesday, November 16, 2005

準時收工

七點有多啦!唉,响私人公司工作就係咁.永遠都冇話準時收工.

咩嘢朝九晚六,一星期工作四十小時.我成日都覺得呢D係握人嘅技倆.主要係氹閣下簽以身相許狀.祗要你一簽名,條件就立刻變為"六朝晚工作.一星期九十四小時".

所以話呢!祗要"最高工時最低工資"法例一通過,整條法例就會被祖國釋法人仕解釋為"工時最高工資最低",原因係立法時用英文,完全受到倒裝文法的影響.

唉!打工仔,唔好望可以準時收工.做嘢啦,仲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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